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使 用 说 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为201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58933262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司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5.申请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附表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A0.总 则
A1.基本程序
A2.审查准备工作
A3.初步审查
A4.详细审查
A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7.补充条款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附表A—2:初步审查记录表
附表A—3:详细审查记录表
附表A—4: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A—5: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人名单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A0. 总 则
A1.基本程序
A2.审查准备工作
A3.初步审查
A4.详细审查
A5.评 分
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8.补充条款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附表A—2:初步审查记录表
附表A—3:详细审查记录表
附表A—4:评分记录表
附表A—5:评分汇总记录表
附表A—6: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表
附表A—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附表A—8: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松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二)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三)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四)其他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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