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 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 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对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并经审定形成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部分只标注相关条款号,其内容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行业标准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七、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八、《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废标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时,在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招标人选择适用各种评标方法时,也可采用双信封形式,具体说明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九、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相衔接。第五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十、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
十一、第七章“技术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二、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总 目 录
第一卷(另册出版)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另册出版)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本册出版)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四卷(另册出版)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第100章 总 则
第101章 通则
第102章 工程管理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
第200章 路 基
第201节 通则
第202节 场地清理
第203节 挖方路基
第204节 填方路基
第20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第206节 路基整修
第207节 坡面排水
第208节 护坡、护面墙
第209节 挡土墙
第210节 锚杆、锚定板挡土墙
第211节 加筋土挡土墙
第2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第213节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第214节 抗滑桩
第215节 河道防护
第300章 路 面
第301节 通则
第302节 垫层
第303节 石灰稳定土底层
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5节 石灰粉煤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第30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第307节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
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第310节 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
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第312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
第313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第314节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第400章 桥梁、涵洞
第401节 通则
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403节 钢筋
第404节 基础挖空方及回填
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
第406节 沉桩
【未完,下页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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