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 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 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并经审定形成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公路工程行业内容,两者结合使用,其中《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部分只标注相关条款号,其内容详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时,不得修改“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六、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
八、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目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5 语言文字
1.6 费用承担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2 资格审查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6.2 解释
6.3 确认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8.3 保密
8.4 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严禁贿赂
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9.3 招标人的权力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 审查方法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2.2 详细审查标准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2 详细审查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 审查方法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2.2 详细审查标准
2.3 评分标准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2 详细审查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3.4 评分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七、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十、其他材料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