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如何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
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如何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规定了投诉处理细则、投诉处理流程和不予处理的若干情形,但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依然不断发生。为了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切实做好招投标信访管理工作,提高网络涉标信访化解能力与效率,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舆情监测的及时性。安排专人监测主流网站招投标相关舆论动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快速处置,及时将涉标舆情内容交办到相关责任部门处理,以便及时作出跟帖回复,对不能及时答复的要及时主动接触,积极做好招投标规章制度解释工作,并承诺答复时间。
二是强化应对措施落实。舆情发生后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调查、依法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事件调查结果,并留下回复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确保信息真实全面。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接诉工作人员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责任感,提高在网络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预防疏导机制。畅通投诉热线、驻场纪检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信访量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激烈信访案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招投标信息全部网上发布制度,并积极在主流媒体、报刊做好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宣传工作,通过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宣传,提升招投标管理部门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