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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没收投标保证金有什么程度和手续?
- 类 型:招标
- 内 容:
某公司在一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中中标,后因其提出报价过高,欲放弃中标资格。按规定应该没收投标保证金,请问:没收投标保证金要履行什么程序或手续? - 咨询意见:
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对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和手续没有明确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遵守所在地方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实务操作中,为给招标人开展下一步工作(继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留存凭据,也为了通报投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情况,招标人会将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的原因、依据、金额情况制作成通知书发给被没收的投标人,并留存一份副本存档备查。
如果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招标人还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以及该份没收保证金的通知书,与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银行进行交涉,根据银行方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要求银行配合招标人将保证金划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对于在招标人账户中的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直接没收,不予退还即可。
——刘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