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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BOT项目重新招标失败
- 类 型:招标
- 内 容: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重新招标后又不满足三家,该如何处理?能否直接确定中标人?有无法律依据?如果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如何履行程序? - 咨询意见:
您好:
重新招标后又不满足三家的,要根据具体不足三家的情况分别处理。如果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开标,对于属于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后,才可以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有权自愿决定不招标。如果经评标后,发现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其是否具备竞争性,具备竞争性的,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不具备的,决定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鉴于您问题较多,建议电话咨询:13341088818
——刘营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