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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对涉密招标项目的质疑如何处理
- 类 型:招标
- 内 容:
某地公安局进行招标,投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公司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招标公司对此质疑给出了回复;但未中标公司对回复不能接受,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而该部门以本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不认为具有管辖权。 如果未中标公司希望能继续追究此事的话,有无可能;可以采用何种手段,如何处理,谢谢! - 咨询意见:
您好:政府采购项目中,投诉的受理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如果您递交投诉的受理单位有误,需了解清楚后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如果无误,则对于不予受理的决定,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管辖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刘营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