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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拆封的,如何处理?
- 类 型:开标
- 内 容:
开标时,如检查出有一个投标文件密封有拆开过的痕迹,是该文件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还是所有文件都不能进入后的续唱标、评标、定标等程序? 如果招标人擅自拆开过一个投标文件将有关信息透漏给另一个投标人,是否涉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如果只是被拆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和评标。这好像对被拆开过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以及其他的投标人都是不合理的? - 咨询意见:
您好:
如果检查出一个投标文件密封性不好,则只是该份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和评标。
招标人拆开并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该种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已经做出具体规定,非常清晰。
被拆封的,由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的损失,可以向招标人主张。但是,是否构成串通投标,开标现场是无法得出结论的,还需要此后组织人员收集证据、查阅资料后进行认定。因此,在开标时,不能因为投标文件拆封了,必然认定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开标时发现该种情形时,只能确定招标人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此后经过调查能够认定招标人构成串通投标的,则招标人及串通投标的投标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包括串通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然认定为无效。
——刘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