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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关于评标办法
- 类 型:评标
- 内 容:
刘律师您好L 现在不少地方,为了减少投诉,或者减少串标现象,放弃诸如合理低价法等法定的评标办法,而采用原始的费率法,即在工程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类型明确一个下浮区间,投标人只能在这个区间内报价。开标时如同彩票开奖,由摇号机在这个区间内随机抽取一个费率,谁最接近谁就中标。请问刘律师:这样的评标办法是否符合规定?若违法,请问依据何在? - 咨询意见:
您好:
对于该类问题,目前法律层面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依据招标投标法所确定的公平、公正原则来判断。
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费率,谁最接近谁中标,类似于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这种行为,属于“射幸”行为,中标的唯一依据是“运气”而不是投标人的客观的响应条件。这种行为,虽然看似公平,实则不公正,因为,中标和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不是通过客观的评审和比较产生的,而是通过随机的方式“撞大运”获得,竞争性较好的的投标人很有可能因其运气欠佳而得不到较好的排名和中标机会。该种行为,有限制排斥投标人的嫌疑,不建议采纳。
——刘营律师

